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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/ 锦绣海阳 / 海阳概况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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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阳概况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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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阳的由来
清雍正十二年(1734年),清廷批准裁大嵩卫设海阳县,县城建于今凤城。因县地处黄海之北,故名“海阳”。1996年4月29日,经国务院批准,撤海阳县,设县级市――海阳市。
建置沿革
清雍正十二年,设海阳县,隶属山东省登州府。民国三年(1914年)废府设道,属胶东道。民国十四年(1925年)属东海道。民国十七年(1928年)道废,直属山东省政府。民国二十六年(1937年)前后,属山东省第七督察专员公署和鲁东行署。1941年4月9日,海阳县抗日民主政府成立,属山东省胶东区东海专署。1945年5月属中海专署。同年9月裁中海专署,复属东海专署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,1950年5月属文登专署,1956年属莱阳专署。1958年10月属烟台专署(后改称烟台地区行政公署)。1983年改属烟台市。1996年4月29日,经国务院批准,撤海阳县,设海阳市,仍属烟台市。
民风
海阳民风,自古敦厚豪爽。《海阳县志》(清乾隆版)载:"民多朴野,性皆犷直,犹有古风。凡有施为,质多而文少"。这一特点,至今突出。
海阳人民,一向勤劳俭朴。在生产中,起早贪晚,吃苦耐劳。山区农民,终年披星戴月,攀山爬岭,种田、砍柴、垒堰、垦荒,故有"北山 小孩不爹"之说。沿海渔民,不怕狂风恶浪,世代捕捞为生,养成豪爽无畏的性格。在生活上,多省吃俭用,精打细算,以"宁省囤子尖,不省囤底"、"一天省一把,十年置匹马"为持家之道。
海阳人民素有急公好义的美德。自古以来,凡有义举,一呼百应。战争年代,积极支前,踊跃参军,英勇善战,涌现出许多英雄模范和功臣。上级凡有号召,无不热烈响应。海阳人民还有路遇不平、拔刀相助及重义轻财、扶弱济贫等传统。现今,更有公而忘私、舍己救人、助人为乐、拾金不昧等美德。
“憨厚老实”,是海阳人民的突出特点。《旧大嵩卫学记》载:"民俗淳朴。"至今仍保持谦虚诚实、讲求信义、热情好客的优良传统。
海阳地虽不广,但因历史及地理关系,东、西、南北风俗人情略有差异。旧时有"南文"、"北质"、"东雅"、"西悍"之说,至今仍有余绪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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